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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文成县(2025)308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书面复查申请及相应证据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温州市文成县大峃镇行政审批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不动产登记公告文成县(2025)308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0月09日之前)将书面复查申请及相应证据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温州市文成县大峃镇行政审批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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