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温州万雄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机械零部件1250万只建设项目
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黄坦镇生态产业园二期7-01号楼
温州万雄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04月23日,是一家从事机械零部件加工的企业,企业位于文成县黄坦镇生态产业园二期7-01号楼。企业总占地面积2906.645m2,总建筑面积7349.34m2,生产规模为年产机械零部件1250万只,项目生产工艺涉及锯料、退火、抛丸、冷镦、机加工、修边、淬火、回火、检验等工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水: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接管至文成县黄坦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限值,其余污染物指标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排放标准的A标准。
废气:①抛丸粉尘、磨簧粉尘:经集气+布袋除尘达标后DA001排气筒引高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m;②修边粉尘:经集气+自带滤芯除尘后车间无组织排放;③冷镦油雾:经集气+静电油雾处理达标后DA002排气筒引高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m。
噪声:①厂区、车间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尽量远离门窗,减小噪声影响。②在设备的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③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装隔声、消声措施,如在周围设置吸声材料或结构。④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固废:收集粉尘、废布袋、废钢丸、废砂轮、一般废包装材料、研磨沉渣、废研磨介质、废滤芯收集后外售处理;废刀头擦净后外售处理;危险废物中含油金属屑、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冷镦油桶、危险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文成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窗口。
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若对本审批意见不服,可以自本审批意见公开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温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4年9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温州万雄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机械零部件1250万只建设项目
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黄坦镇生态产业园二期7-01号楼
温州万雄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04月23日,是一家从事机械零部件加工的企业,企业位于文成县黄坦镇生态产业园二期7-01号楼。企业总占地面积2906.645m2,总建筑面积7349.34m2,生产规模为年产机械零部件1250万只,项目生产工艺涉及锯料、退火、抛丸、冷镦、机加工、修边、淬火、回火、检验等工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水: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接管至文成县黄坦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限值,其余污染物指标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排放标准的A标准。
废气:①抛丸粉尘、磨簧粉尘:经集气+布袋除尘达标后DA001排气筒引高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m;②修边粉尘:经集气+自带滤芯除尘后车间无组织排放;③冷镦油雾:经集气+静电油雾处理达标后DA002排气筒引高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m。
噪声:①厂区、车间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尽量远离门窗,减小噪声影响。②在设备的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③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装隔声、消声措施,如在周围设置吸声材料或结构。④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固废:收集粉尘、废布袋、废钢丸、废砂轮、一般废包装材料、研磨沉渣、废研磨介质、废滤芯收集后外售处理;废刀头擦净后外售处理;危险废物中含油金属屑、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冷镦油桶、危险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文成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窗口。
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若对本审批意见不服,可以自本审批意见公开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温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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