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2024年9月19日拟对《温州辉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温州辉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彭溪镇水尾村鸿泰智造小微园五号厂房(泰顺硕科实业有限公司厂房内)
企业租赁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彭溪镇水尾村鸿泰智造小微园五号厂房(泰顺硕科实业有限公司厂房内)进行生产,建筑面积为4000m2。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5000吨淋膜硅油纸,主要生产工艺为淋膜、上硅、烘干固化、复卷、分切、打包等。
2024年9月13日在泰顺县人民政府网刊登了“关于受理《温州辉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并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19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行政审批科
通讯地址: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17号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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