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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人民西路温州大厦四层办公楼12号非居住房地产三年租赁权交易公告

admin2个月前 (11-27)未命名6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西路温州大厦四层办公楼12号非居住房地产三年租赁权交易公告

  定于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3日上午10时(延时除外),在浙交汇平台上(网址:;授权机构: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浙江产权交易所温州分中心)对温州市鹿城区人民西路温州大厦四层办公楼12号进行网络动态报价方式公开招租。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西路温州大厦四层办公楼12号非居住房地产三年租赁权

  使用,原合同于2025年10月31日截止。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意向方报名前,须在浙交汇——注册——实名认证。(详见用户指引)进入意向标的详情页面,点击“我要报名”按钮,根据项目具体需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完成报名登记及交纳竞买保证金。

  3.本次竞价活动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加价幅度:详见上表。

  4.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1.意向方应按照其所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详见上表)至指定账户(不计利息)(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655),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注:支付订单完成不代表意向方获得竞买资格,如最终竞买资格未被确认的,意向方所交竞买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承租人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清标的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15%(取整数)),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不得将该房产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报名、看样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2日下午5时止

  咨询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金宇商务楼606室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浙江产权交易所温州分中心)网站【域名为】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13564686846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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