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区一街道违法强拆!蕞新进展
3月30日,澎湃新闻从温州市东升化工试剂厂(下称“东升试剂厂”)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该厂与温州市鹿城区政府仰义街道办事处、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赔偿的申诉案件,日前均被浙江省高院驳回。该负责人称,对该决定不服,将继续申诉和申请检察机关抗诉。
1989 年,温州人徐国梁辞去永嘉县化工试剂厂厂长职务,自主创业创办了东升试剂厂,并在鹿城区仰义乡(后改为街道)建设了厂房。此后 26 年,徐国梁一直专注于化学试剂的经营。
2016 年上半年,工厂所在区域被纳入征收改造范围。尽管双方就拆迁补偿进行了多次沟通,并达成了初步《意向书》,但因细节问题未能协商成功。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工厂仍正常作业、大量化学试剂尚未腾空的情况下,强拆行动突然展开。
2016 年 8 月 9 日,仰义街道办组织人员强制拆除了东升试剂厂的两栋厂房。同年 9 月 13 日和 14 日,街道办又联合区行政执法局,对其余厂房实施了强制拆除。这些强拆行为导致东升试剂厂的机器设备、数百吨化学试剂等毁于一旦,工厂沦为一片废墟。
强拆发生后,徐国梁将仰义街道办事处诉至法院。2018 年 4 月,温州中院作出二审判决,认定仰义街道办事处两次强制拆除涉案建筑物的行为均属违法。其中,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参与的第二次强拆,也被认定为违法。
基于这两次违法强拆行为,徐国梁分别提起两起行政赔偿诉讼,索赔金额高达 5000 多万元。案件历经一审、发回重审等程序。2021 年 5 月,瓯海区法院认定相关部门应赔偿东升试剂厂财产损失共计 96 万元。徐国梁对此不服,上诉至丽水中院。
丽水中院经审理后作出二审判决,认定头部次强拆行为,仰义街道办事处需赔偿温州市东升化工试剂厂各项损失 1013637 元及利息;第二次强拆行为,仰义街道办事处和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需赔偿各项损失 4054549 元及利息。两项赔偿总和为 5068186 元及利息。
然而,徐国梁认为实际损失远不止于此,遂向浙江省高院提出再审申诉。浙江省高院在裁定书中称,二审法院已根据本案各方当事人的主张和在案证据情况,确定案涉两次强拆造成的各项损失,并计算了相应存款利息,已充分保障再审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此驳回了东升试剂厂的再审申请。
但东升试剂厂负责人坚称,街道办等强拆行为给经营了 27 年的企业带来了毁灭性影响,造成了巨大的货物损失、房屋损失、停产停业损失等,蕞终获赔金额与实际损失相差甚远。该厂负责人明确表示,将会继续申诉和申请检察机关抗诉,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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