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曹甲家园一组团2幢101室、102室2宗商业用房三年租赁权交易公告
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动态报价”式交易,于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9日10时前为自由报价,2024年11月19日10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曹甲家园一组团2幢101室商业用房三年租赁权
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曹甲家园一组团2幢102室商业用房三年租赁权
(一)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为企业法人的,蕞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
保责任(需提供担保承诺书及蕞大股东证件)。
(三)无不良贷款余额记录(意向承租方及连带担保人均需提供本项目公告之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开具的征信报告证明)。
(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一)竞买保证金: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
(二)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承租方与出租方、管理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三)首年租金按年支付,第二年开始年租金10万以下的一年一付,年租金10万以上按季支付,先付后用,下一年度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到期前30天一次性付清。第二年租金按首年成交价计算, 第三年开始在上一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2%。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30%(取整数)。
(一)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报名期截止,若产生一家(或一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网络动态报价式交易确定竞得人。
(三)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则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2个周期即头部个周期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下午5时止,第二个周期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日下午5时止,重新接受意向承租人报名,若延长周期内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终结。
(四)承租方经营的业态必须符合竞买公告中的业态要求。承租方不得经营一切违反法律法规的业态,且不能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业态要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五)租赁期间,出租方因安置需要将该租赁房产以“带租转让”方式过户给安置户,出租方负责协调安置户办理租赁合同变更手续,变更后由安置户收取原合同约定的剩余租金并履行相关权利义务,如租赁合同有约定履约保证金的,由出租方直接划转给安置户。合同到期后,是否续租由承租方和安置户具体协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
报名、看样时间:2024年11月5日上午9时起至2024年11月18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过境公路1579号方正组团1幢4楼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406室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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